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通知书(样本)
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通知书
(编号:2019001号)
工程名称:祁东县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第二批投资项目
监督单位:祁东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9年7月20日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条例》的规定,祁东县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第二批投资 项目由我站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我站将按下述监督计划对该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我站委托工程师周凡斐对该项目质量负责,委托邹湘军对该项目安全负责,本项目监督总的责任人为 周波 。
监督工作计划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对本项目各从业单位、从业人员和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政府监督下的建设单位负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质量保证体系的作用,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 监督依据:
1)、《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
2)、交通部颁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
3)、《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4)、《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 /T F50-2011
5)、《祁东县交通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实施细则》
6)、批准的设计文件。
7)、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文件。
8)、上级有关文件、指示。
二、监督内容:
本项目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我站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期。监督的主要内容为:
1)、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和合同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从业单位是否具有依法取得的相应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3)、监督检查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针对性、严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以及各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4)、监督检查勘察、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文件是否达到了国家规定的编制要求。
5)、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安全规程进行施工、监理和供应设备、材料。
6)、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和现场质量监控情况,以及对工程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的旁站情况,对各施工工序的质量检查情况。
7)、监督检查试验检测设备是否合格、试验检测方法是否规范,试验数据是否准确,试验检测频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8)、监督检查材料采购、进场和使用等环节的质量情况,并公布抽查样品的质量检测结果,检查关键设备的性能情况。
9)、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合法性。
10)、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抽检,分析主要质量指标的变化情况,评价总体质量、安全、环保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性意见,定期发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动态信息。
三、监督人员的主要职责和权力
一)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业主、施工、监理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2)、对业主、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及其人员的从业资质、从业行为进行检查和监督考核。
3)、对从业单位的施工质量、安全及其内业资料进行抽查,掌握工程质量、安全动态。
4)、对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和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实体工程依法采取行政措施及时予以纠正。
5)、主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仲裁工程质量纠纷。
6)、收集整理监督资料,建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档案。
7)、主持工程质量检测与鉴定,参与工程交(竣)工验收,出具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二)主要权力:
1)、对无证或超越范围承担工程任务的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有权责令停工,并建议有关部门将其清退出场。
2)、对违反规定、规程和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工、无质量安全自检而发生质量安全问题的施工单位,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工整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以书面方式通报有关单位和部门。
3)、对不称职的施工、监理和检测人员有权提出撤换,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吊销其资格,收缴证件。
4)、有权调阅受监工程从业单位相关的技术文件、设计图纸、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报告、测试记录、监理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有权参加施工方案讨论会、质量事故分析会等有关会议;有权进入与工程有关的任何场所;有权对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相关人员就工程情况进行调查谈话;有权对受监工程的各个部分拍照和录像。
5)、有权检查承担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检测手段与方法。
四、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分为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巡视检查三种方式。
1)、综合检查是为掌握项目整体质量状况,对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的全面检查,综合检查采取现场察看、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抽样检测等方式进行,检查前将通知项目建设单位。
2)、专项检查是为了深入掌握建设项目的特定环节、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质量状况以及调查质量举报采取的针对性检查,专项检查通过查验资料或抽样检测等方式进行。
3)、巡视检查是为了及时了解工程质量动态,对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工艺、工程实体外观质量等进行的随机检查,巡视检查应针对薄弱环节,通过查看工程现场的方式进行。
4)、现场监督检查时,重点检查从业单位质量行为、质量安全、环保管理薄弱环节和涉及结构强度及稳定性的重要指标。
二)、监督检查情况反馈:
1)、检查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发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意见》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对于重大问题或普遍存在的质量问题将在检查结束后7天内向建设单位发出书面检查通报。
2)、检查人将对检查意见和检查通报落实情况进行追踪核查,对潜在危及安全的严重质量问题,其整改结果我站将进行现场核查。
3)、我站将建立本项目监督档案,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所有监督检查资料由专业负责收集、整理、归档,重要文件和数据应及时录入质监总站和我站网站项目管理数据库。
监督检查资料包括检查计划、检查意见、检查通报、检查数据、汇总表和必要的声像资料等。
监督检查质量抽检的资料、数据作为交工质量检测和竣工质量鉴定的依据。
三)、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方式:
1)、项目内通报。
2)、全省通报。
3)、网上通报。
4)、建议行政处罚。
五、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2019年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第二批投资项目,共19条,共长13.879公里。已经文件批准并列入年度实施计划,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8月1日。完工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六、监督计划:详见质量安全监督计划书
七、工程质量及廉政建设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工程建设和质监人员工作进行监督,有权对质量缺陷、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和质监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
质量举报电话:0734-6350958
廉政举报电话:0734-6350908
通信地址:祁东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邮编:421600
站长:周二喜 手机:18974755795